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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激愤引发的公愤······投诉论坛“名人”·········花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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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12 21:13: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如影随形 于 2015-1-14 08:50 编辑

投诉理由有四:
1、此人违反论坛版规开贴对论坛会员进行恶意攻击、中伤和谩骂!(如果称呼被投诉方 “垃圾”和“孙子”不属于恶意攻击、
谩骂、诋毁和中伤的话)
2、此人提供的资料不足以证明“被投诉方”违反了现有版规!(看版规截图和投诉方截图,有图为证
3、我就是看不惯此人的“大尾巴狼”嘴脸!
4、为了维护做人的道德底线!


:四点要求:
1、开贴向被投诉方公开道歉!
2、承诺不以自己的{要和谐}(原谅我粗鲁了)理论为祸论坛!
3、承诺今后好好改造,不给大家添堵!
4、令其迅速必须马上修改投诉贴用词。
:说一下关于此问题(交易帖编辑)自己一点看法。
1、论坛是石版和徐版的没错,徐版更是俺滴良师益友。也感谢论坛的各位同仁朋友这些年来对新老表迷的宽容和照顾也学到了

很多东西。但是来本论坛的会员,哪一个不是奔着二位的人品而来?不能说都是朋友,至少是志同道合吧?!
2、论坛可以说是私人空间,同时也是开放的公共空间。各种信息的提供方,特别是一些原创的信息资料所有权到底归谁???

(就此问题论坛可以充分讨论。)
3、我认为论坛不能允许因为违反论坛规定,就容忍某人对某人的肆意攻击,这有违公平原则和道德底线!
4、如果有违反版规的事情存在,到底是尊重重要还是论坛的版规重要?违反版规对于当然可以处罚,禁言、封ID甚至封IP,直

至将其清除出去,但是我们是不是首先应该尊重对方。只有赢得对方的尊重才能令人信服!话至此多说无益,大家说说吧。。
。写的仓促,水平所限有些地方文不达意,请谅!
声明:本人于被投诉方无任何交集!

再有,作为老牌的山东人  我感觉很悲哀。山东历来是礼仪之邦,忠厚仁义之地,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尖酸刻薄的小人呢?在此我向的大家赔不是啦······

评分

参与人数 1知名度 +2 收起 理由
伊海何生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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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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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3:14:14 | 只看该作者
花千岁~ 发表于 2015-3-13 22:57
明天可能有人咨询你 卖房子,和 小,J 的电话,

记得开机。

hh哈哈哈你太{要和谐},愚
107#
发表于 2015-3-13 22:57:09 | 只看该作者
如影随形 发表于 2015-3-13 22:55
哈哈哈,你觉得你就影响别人对你的看法呢,D

明天可能有人咨询你 卖房子,和 小,J 的电话,

记得开机。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2:55:41 | 只看该作者
花千岁~ 发表于 2015-3-13 22:25
这就对了么~,

不要管闲事。

哈哈哈,你觉得你就影响别人对你的看法呢,D
105#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2:53:2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好几个帖子因为徐版等等觉得不妥给屏蔽了,其实对么!!我觉得你们有些版主真的没有是非观!还为施暴者鸣冤,喔为你们感到悲哀!
104#
发表于 2015-3-13 22:25:38 | 只看该作者

这就对了么~,

不要管闲事。
103#
发表于 2015-3-13 21:17: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朝先 于 2015-3-13 21:56 编辑


......
102#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3:36:39 | 只看该作者
周朝先 发表于 2015-3-12 08:37
和如影随行兄探讨一下:
封id禁言是什么意思?
我理解,是宣布你为这里不受欢迎的人

周兄好,此事已经过去,不必挂怀。没彻底封他,是老徐等版主宅心仁厚的结果。
另话外题:今天看了酒鬼兄发的一篇微信,题目:心好嘴不好,荣华富贵全没了!酒酒在后面又回复道:很多人以心直口快而横行。。。。。。其实:可能我们都曾有过这样的行为。您说对不?
101#
发表于 2015-3-12 08:37: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朝先 于 2015-3-13 21:55 编辑


100#
发表于 2015-3-9 14:21:31 | 只看该作者

你丫有完没完啊?
99#
 楼主| 发表于 2015-3-7 15:08:12 | 只看该作者

不去谴责你 就开始嘚瑟了?!
98#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7:04:29 | 只看该作者
头像被屏蔽
花十岁
97#
发表于 2015-1-25 20:24: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百战黄金甲
96#
发表于 2015-1-25 18:20: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95#
发表于 2015-1-23 17:41: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敏豪生伯爵 于 2015-1-28 06:24 编辑
花千岁 发表于 2015-1-23 17:29
啥也不说,一万个操。你。。妈

呵呵,你算个吊啊,我挑衅你?太把自己当人了。

呵呵,管理员这么纵容吗?论坛还有规矩没有,请出来解释一下吧。
头像被屏蔽
花千岁
94#
发表于 2015-1-23 17:29:2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93#
发表于 2015-1-23 16:36:28 | 只看该作者
这家伙还在俺的贴子里挑衅呢,待会儿看看管理员怎么处理。
9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10:19:09 | 只看该作者
牧人2 发表于 2015-1-21 23:08
其实花兄如影兄出发点都为论坛着想,都是好同志,只是花兄言语太不拘小节?别让某小部分词语让大家离题并激 ...

呵呵 兄弟好 有意和无意还是比较好区分的。
91#
发表于 2015-1-21 23:08:1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花兄如影兄出发点都为论坛着想,都是好同志,只是花兄言语太不拘小节?别让某小部分词语让大家离题并激发就好
9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3:07:2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老哥甭客气,主持正义使我们每个人的社会责任!
89#
发表于 2015-1-18 19:15:55 | 只看该作者
如影随形 发表于 2015-1-18 16:21
老魏哥 别生气 不值!

谢谢老弟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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